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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抗病毒治疗条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放宽或暂缓

    但是乙肝患者在临床治疗中一定要满足谷丙转氨酶大于参考值上线的2倍才能考虑启动抗病毒治疗么?

    实际上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疗的一般适应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可以放宽,不必一定要等到肝功能中的谷丙转氨酶上升到参考值上限的2倍.有时,即使谷丙转氨酶上升到参考值上线的2倍也可以不必急于进行抗病毒治疗,可以再继续观察看看.那么什么情况下抗病毒治疗的条件可以放宽或暂缓?下面我们来具体看一下:

    一、抗病毒治疗条件放宽的情况

    1、首先是感染者年龄较大,一般年龄达到40岁以上或更高,这一部分患者大多是小三阳患者,大多是已经进入了乙肝病毒感染自然史中的在活动期.这一时期谷丙转氨酶可有轻度异常,一般是在正常参考值上线的1-2倍之间浮动,常常达不到正常参考值上线的2倍,但长期处于转氨酶异常状态;乙肝病毒也常常低于104 拷贝/ml.虽然病毒量不高,谷丙转氨酶也只是轻度异常,但这并不意味着病毒在肝脏的破坏活动较少,而是病毒隐藏得更深,破坏活动更隐蔽,更容易导致肝硬化或肝癌的发生.

    2、肝硬化患者.对于感染乙肝病毒患者,只要出现了肝硬化,不管肝功能是否正常,不管乙肝病毒量有多少,都应该立即开始抗病毒治疗.

    3、接受免疫治疗的乙肝患者.进行免疫抑制剂或化疗的患者常常因为免疫功能受到抑制和化疗药物所致的肝损害,病毒更加疯狂,肝脏也更容易遭受损害,因此《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提出,这些患者无论其ALT是否升高,病毒是否复制,只要筛选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就应该进行抗病毒治疗.

    4、如果动态观察发现有疾病进展的证据(如脾脏增大)者,建议行肝组织学检查,必要时给予抗病毒治疗.

    二、抗病毒治疗条件暂缓的情况

    许多还未抗病毒的乙肝患者,虽然检查指标达到了乙肝防治指南中的抗病毒条件,但有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暂缓.但暂缓治疗在目前最新的2015年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并没有提到.

    根据许多肝病专家的临床经验,乙肝病毒携带者ALT突然升高至正常值上限的10倍以上,乙型肝炎急性发作,其中少数患者是机体发生自发性免疫清除,有可能发生自发性e抗原甚至表面抗原的血清学转换,因此可不急于实施抗病毒治疗,只用保肝抗炎药物,动态观察1个月左右,如果患者的ALT和HBV DNA迅速下降,e抗原消失,则可能发生自发性免疫清除;如果病毒持续复制,ALT下降不满意,则可以考虑抗病毒治疗.不过,有时自发性免疫清除后,平稳一段时间也可能会复发.所以病人仍要注意监测.另外,ALT突然升高至正常值上限的10倍以上的患者也不适合使用干扰素治疗,暂给保肝抗炎药物,待ALT适当降低后再使用干扰素治疗.

医生团队

程进明

副主任医师

徐凤欣

副主任医师

刘生美

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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